「科普」食安法解读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篇: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?
《食品安全法》的修订是一件关乎民生、万众瞩目的大事。新修订后的《食品安全法》由原先的104条规定增至154条,其中有一些新的名词、新的监管范围被引入。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”就是其中之一,它是一个新的法定食品种类,被列入“特殊食品”章节。
新法尚未实施,就已经被冠以“史上最严”的称号,面对像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”这样的全新概念,我们更需要深入了解。
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?
到底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呢?可能会有人把它跟保健食品混淆。虽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保健食品同属“特殊食品”,但二者的功能完全不同。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、消化吸收障碍、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,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。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,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。
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,产品分为三类,即全营养配方食品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。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食品,尽管与普通食品有区别,但新修订的《食品安全法》对食品的所有规定,包括“法律责任”的规定都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。
来源 |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